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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社局机关就业创业宣传费拟用情况一览表

索引号 : 011337127/2023-08461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咸宁市人社局机关就业创业宣传费拟用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按照《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力度,经局领导研究决定,2023年度就业创业宣传费此次拟用情况如下:一是用于咸宁日报合作宣传就业创业工作,费用9万元;二是用于咸宁广播电视台合作宣传就业创业工作,费用9万元;三是用于香城都市报合作宣传就业创业工作,费用3万元;四是用于征订中国就业杂志0.324万元;五是用于联通公司短信宣传就业创业工作,费用2万元。六是用于移动公司短信宣传就业创业工作,费用0.6万元。以上6项,合计需要资金23924万元,拟从就业创业宣传费用中列支。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3月10—20233月16)。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

     话:0715-8235987

     箱:412910121@qq.com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附件:

咸宁市人社局机关就业创业宣传费拟用情况一览表




2023年拟用费用备注
咸宁日报社9万元合作宣传就业创业工作(基本宣传费6万元,奖励不超过3万元)
咸宁广播电视台9万元合作宣传就业创业工作(基本宣传费6万元,奖励不超过3万元)
香城都市报3万元合作宣传就业创业工作
市局报刊订阅0.324万中国就业(27份)
联通(短信发放)2万元短信宣传就业创业工作
移动(短信发放)0.6万元短信宣传就业创业工作






合计23.9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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