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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解读

索引号 : 011337127/2021-39325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解读 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 编制过程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局规划编制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209月至201410底),做好前期调查研究工作;第二阶段(202011月至202012月),形成基本框架;第三阶段(20211月),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第四阶段(20212月至20213月),根据上级改革精神,多次修订送审稿。20211月,我们将《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规划(送审稿)》报送市发改委。20213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我们对送审稿再次修改完善20219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及县市区人社局意见,确定最终定稿

二、主要内容

(一)“十”时期主要成就

1.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促进更加充分高质量就业“十三五”时期,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4.8万人,完成目标101.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63 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2.55亿元,完成156.8 %,培训城乡劳动力17.72万人,完成110.75%。

2.构建人才高地,人才强市战略稳步实施。一是注重人才培养,助推产业发展。二是实施人才激励,丰富评价手段。三是项目带动示范,创新引才机制。四是聚焦创新创业,做好人才服务。

3.大力推进制度改革,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扎实推进社保两项制度改革。二是实施阶段性降费。三是积极落实调待政策。四是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工作。五是扎实推进智慧医保系统建设。六是扎实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七是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八是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

4.激发干事活力,收入分配关系逐步理顺。一是2019年全市机关工作人员年人均工资为90790元,较2016年初增33.5%;事业单位职工年人均工资为83406元,较2016年初增长32.7%二是两次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2016年调整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休人员67000余人基本工资(离休费)标准,2018年调整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工资、级别(薪级)工资、绩效基准线标准,涉及全市2582家单位,66780人。本次调标人均增资300元。三是督促市直和县市区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对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假人员发放未休假报酬,累计审核备案未休假人员报酬约1000万元。

5.严格执法维权,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等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包保、谁负责,谁关联、谁负责的原则,将清欠保支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劳动保障征信体系建设。加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二)“十”时期发展现状、发展基础和优势

1.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2.统筹推进就业培训,就业技能不断提升。

3.全面落实社保政策,社保覆盖面持续扩大。

4.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经办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5.加强社保经办风险管理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6.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打造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十”规划主要目标

(一)发展目标

1.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一是十四五时期,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二是统筹推进就业培训,以技能提升促就业。十四五期间,全市人社部门开展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8万人。三是全市扶持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5万人,建立创业孵化基地10个、返乡创业基地(园)6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5亿元。

2.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十四五期末,每年为全市各经济领域培养高技能人才1000人以上。到2025年末拥有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2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培养高技能人才5000人以上;五年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的技能型人才3万人以上。到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4万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为145

3.打造全民共享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实现社会保障范围全覆盖、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十四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基本养老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5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1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万人。

4.实施更加高效的便民经办服务。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重大举措,按照一网覆盖,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推进系统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社保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门、一窗通办;深入推进解民忧、转作风专项行动,积极推广23℃人社服务,坚持群众需求导向,聚焦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促进窗口服务提档升级,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尽责担当的工作氛围。

5.构建友好和谐的劳动关系。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均衡、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察执法效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7%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不低于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仲裁线上办案率达到95%以上。

(二)发展思路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2.着力构建技能培训体系。

3.加大返乡创业扶持力度。

4.实行多元化技能人才培养。

5.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6.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7.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8.着力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三)发展重点

1.深入推进双创活动着力解决创业融资难门槛高问题。

2.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平台建设。

3.加强市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园)建设。

4.强化就业扶持政策落实。5.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建设。

6.大力培养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7.积极参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8.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

9.推进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

(四)主要任务

1.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千方百计促进就业。推进香城创业活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

2.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不断健全社保体系。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3.完善人才评价服务,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军转安置工作体制机制。

5.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

6.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加速推进劳动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能力建设,推进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

7.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和拓展服务功能,加强信息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并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

2.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研究,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行政监督执法检查。

3.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各级政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就业专项资金和人才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

4.加强重大项目的实施。安排实施一批涉及公共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职业培训、信息化等方面的重大项目,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

5.加强统计调查和分析应用。加快建立完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分析、预测和决策支撑作用。

6.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在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上的参与度。

7.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系统干部队伍,保证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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