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索引号 : 011337127/2021-0828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名       称: 公 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2-10 16:24:34
通过咸宁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 湖北就业信息系统、 全国社会保险比对系统和享受就业优惠政策数据核实比对,现将2020年12月31日前申报失业补助金人员核实情况公布如下:
1、符合享受失业补助金发放人员 (见附件1)
2、不符合享受失业补助金发放人员 (见附件2)
对于在湖北就业信息系统里面处于单位就业登记状态的人员,有可能存在部分人员目前实际处于失业状态,由于其本人未及时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而导致系统中显示处于单位就业状态而不能享受,下一步经过个人提供依据并核实符合条件后予以补发。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2月18号(正月初七)至3月17日咨询核实,咨询电话:12333。
附件:1、享受符合失业补助金发放人员名单
2、不符合享受失业补助金发放人员名单
咸宁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