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咸宁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与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27/2023-0946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社会保障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关于印发《咸宁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与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研究制定了《咸宁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与应用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流程等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市人社局信息中心陈钊联系电话:0715-8235520
电子邮箱:57995999@qq.com
附件:1.咸宁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与应用工作方案
2.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入网申请表
3.社保卡业务办理流程及系统操作说明
4.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变更申请表
5.读卡机具安全及系统调试说明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
咸宁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与应用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第三代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第三代社保卡”)发行与应用,切实改善群众用卡体验,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确保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应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人社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网信函〔2021〕1号)、湖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的通知》(鄂人社网信办函〔2021〕2号)等文件要求,推广应用具有金融功能的第三代社保卡工作,加快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加强用卡环境改造,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人社服务。
二、工作思路
以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及“一卡通”为目标,发行与应用并举。
(一)发行原则。遵循“稳妥有序、自然过渡”原则,组织新申领人员和因社保卡到期、丢失损坏等原因自然补换卡人员,采取线上申领补换或线下即时制卡等服务方式,实现本地区一、二代社保卡向第三代社保卡的自然过渡,不得集中组织未到期社保卡大批量换卡。
(二)以用促发。充分发挥社保卡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功能,深入推动持卡办事,形成“持卡前台办事、材料后台调取”的一次办结新模式,带动和促进社保卡发行、用卡环境配套和咨询服务等全方位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全面完成第三代社保卡受理环境改造
各县市区人社局对定点医药机构、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用卡环境进行检查、测试及升级,确保在现有各用卡场景下支持应用第三代社保卡应用。
1.城镇定点医药机构。2019年,市人社局联合市医保局开展用卡环境升级改造工作中已经完成读卡器具(明泰MT8读卡器、联迪QM500密码键盘)更换和软件更新的两定医疗机构无需另外升级部署,其软、硬件环境均支持应用第三代社保卡。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中,对全市1000余家乡镇、村级医疗机构部署安装了支持第三代社保卡的读卡机具(德卡T6读卡器升级版),此类定点机构使用的医保支付程序会在2021年9月18日起首次运行时完成自动更新,实现对应用第三代社保卡的支持。
3.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在湖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办理社保卡相关业务的窗口,需要更换读卡机具(明泰MT8读卡器、明泰密码键盘)、安装适配的动态链接库后,支持读取第三代社保卡办理相关业务。
各地协同当地医保局、合作银行组织人员开展用卡环境的检验、升级工作,于2021年9月24日前将第三代社保卡用卡环境部署准备情况报送市人社局信息中心。
(二)联合社保卡合作银行延伸服务
加强与社保卡合作银行的沟通协调,提高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率。第三代社保卡制作发行,原则上采取即时制卡的方式进行,各地要遵照“稳妥有序、自然过渡”的原则平稳有序开展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
1、自愿参与,公平竞争。为确保第三代社保卡自然更换,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协调合作银行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网点),部署、升级即时制卡设备,除持卡人主动申请更换开户银行外,不允许随意变更开户银行。
2、标准窗口,规范办理。各县市区要按照《湖北省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规范(试行)》标准,建立健全综合服务窗口的管理规范、服务规范、场所规范。与当地人社部门达成合作意向的合作银行网点要在采购部署省人社厅批准入围的支持第三代社保卡的即时制卡设备并且接通省人社业务专网调试成功后,填写《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入网申请表》报当地人社部门批准备案。各合作银行填报《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入网申请表》,经申请批准的社保卡业务办理网点需在社保卡服务窗口统一设置“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标识,按照规范流程办理社保卡制发业务。
3、及时申报,统一管理。各地在2021年9月24日前,将首批入网的合作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相关信息通过《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入网申请表》(附件1)报送市人社局信息中心。各网点社保卡业务系统账户将根据上报信息进行下发。
(三)统一社保卡业务办理流程
各县市区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合作银行社保卡服务窗口所有社保卡业务统一按照《社保卡业务办理流程及系统操作说明》(附件2)进行办理。所有经办人员的业务系统账户要通过填报《社会保障卡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变更申请表》(附件3)使用实名注册,市局信息中心将会对不规范的系统账户、注册人员信息不符的系统账户进行清理和停用。
(四)加强社保卡风险防控管理
各县市区要提高社保卡风险防控管理意识,制定社会保障卡库存管理制度,确保社保卡在库存、发放和代发过程中的安全性,杜绝出现社保卡遗失、人为损坏、被他人盗取卡片、盗用社保卡银行账户的风险问题的出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要从改善民生、创新管理、优化服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应用的重要性、紧迫性。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各地人社部门、各合作银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确保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做好沟通,强化衔接。各地人社部门与各合作银行要紧密配合做好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沟通和应急处理机制,在确保社保卡银行账户安全性的前提下,推动第三代社保卡的应用、提高社保卡银行账户激活率。
(三)扩大宣传,强化引导。各地要提前做好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告知工作,将办理流程、服务网点信息、注意事项、用卡说明等在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公示栏、电子屏等显著位置进行宣传,确保发卡用卡规范、安全、有序。
(四)信息闭环,强化安全。在第三代社保卡发行工作中,要充分做好在信息采集录入、信息传输、制卡发卡、数据存储以及系统应用等各环节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避免出现信息的泄露和未经授权的使用,切实保障持卡人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