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机构名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人姓名:王长青
机构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915室
机构电话:0715-823562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留学人员有关政策;负责市内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指导二次人才开发工作。拟订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各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专家库建设;承担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