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府工作机构

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市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机构名称: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市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姓名:延学军

机构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910室

机构电话:0715-823600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机构职能

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市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劳务协作等工作;负责就业创业工作,指导督促落实相关政策,指导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并组织实施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防范化解稳就业重大风险;拟订全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市就业资金预决算草案,监督检查全市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牵头负责全市失业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订失业保险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检查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职业能力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参与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办学许可行政审批工作;牵头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牵头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等人社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民工工作,指导、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就业创业方面相关事项,统筹协调发展家政服务业、农民工劳务经济促进就业工作,督促落实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人才交流合作等工作;牵头负责人力资源产业园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参与人力资源服务等许可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承担职业中介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监管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和管理工作,指导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大学生实习实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人才公共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就业综合指数“省考”工作。承担市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