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咸宁市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 违法典型案例
索引号 : 011337127/2020-2279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监察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2020年咸宁市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 违法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对拖欠工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切实做好治欠保支工作,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现将咸宁市2020年第四批1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公布如下:
武汉仁和金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单位名称:武汉仁和金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街解放大道2159号航天星都汉口东部购物公园C1栋2单元23层1室
法定代表人:沈诗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669529344R
2020年4月14日,武汉仁和金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咸宁星艺佳商场装饰装修项目的农民工来我局投诉,反映该项目的承建商武汉仁和金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泥工、木工、油漆工、水电工4个班组55人约132万元。
经我局监察员调查,武汉仁和金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属实。我局于2020年7月20日,向仁和金土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咸人社监改令〔2020〕13号),而后武汉仁和金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农民工达成协议,承诺分三次给付工资,最迟在2020年10月30日支付全部工资;该公司于2020年8月30日向部分农民工支付10万元,2020年9月25日支付58万元,余下64.186万元农民工工资武汉仁和金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迟迟不予支付,我局于2020年11月18日向仁和金土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咸人社行处〔2020〕3号),要求其在2020年11月20日前支付剩余64.186万元农民工工资,该公司仍未履行工资支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