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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11337127/2019-09339 文       号 :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9-08-22 16:41:00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引进和培育咸宁技能人才助推高新区二次跨越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反映的问题非常中肯,提出的建议对我市高新区二次跨越发展非常有意义。

高技能人才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人才观的重要举措,造就各行各业的高层次技能人才,可以带动整个行业乃至整个地区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各地企业开工数量持续大幅增长,招商氛围空前活跃,对于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更是迫切,因此,大力引进和培养高技能人才队伍,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打造美好咸宁具有重大意义。

一、积极出台激励政策,大力引进技能人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集聚八方英才,建设区域性人才高地,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咸宁创新驱动、绿色崛起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对“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研发奖励、住房保障、生活补贴、子女入学、配套服务等待遇保障,相继出台了《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鄂英才计划”的若干意见》(咸发〔2017〕7号)、《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咸宁技能强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咸办发〔2018〕8号)、《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咸宁人社发〔2017〕38号)、《关于印发<咸宁市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项目认定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咸人组文〔2017〕14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快人才发展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咸组通〔2017〕9号)。在市级相关人才政策的基础上,咸宁高新区相继出台《咸宁高新区创新创业行动指南(2016-2020)》、《咸宁高新区关于加快培育四新经济的实施办法(暂行)》、《关于加快引进园区创新创业人才的实施办理办法》、《咸宁高新区“南鄂英才”创业场地支持实施细则(试行)》文件政策,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提供场地、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扶持。2017年,市县两级财政共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8227万元,其中:安排1574万元用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工作。2017年仅市本级就安排“南鄂英才计划”专项资金1500万元,用于各类人才的引进工作。

二、加大高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力度,营造尊重技能人才的氛围

一是圆满完成了首届“技能中国行2018-走进湖北”系列活动我市各项工作,我市李敬阳荣获“湖北省技能大师”称号,获奖10万元,樊标标等3人荣获“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各获奖2万元。二是我市选拔推荐的高技能人才刘鹤明等4人荣获“湖北省首席技师”称号。三是组织全市技工学校广大师生收看收听世界技能大赛先进事迹视频报告会。四是本市成功举办咸宁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暨“咸宁工匠”选拔大赛,3000余名选手参加预赛和决赛阶段的比赛,在全市范围掀起了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热潮,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赞扬。目前,咸宁市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暨“咸宁工匠”选拔大赛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开展,决赛将于11月份举行。五是组织全市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参加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拔赛,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陈江以第一名的成绩入选湖北省集训队(网站设计与开发项目)。在6月份上海举行的全国选拔赛中以优异成绩成功入选国家集训队。

三、支持咸宁职院和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定向培养,留住人才

咸宁职院和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办学模式上坚持多元化,走“全日制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重,技能鉴定与就业服务并行”的特色之路。依托产业发展,大力开发各类技能培训项目,扩大培训规模,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的能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度,推行“校企双制”人才培养模式。学校要求各专业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实现校企无缝对接.确立“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共赢”的理念,发挥学校与企业的各自优势和潜力,以专业群和产业链为纽带,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做到“四个对接”,即产业与专业对接,教学与生产对质,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标准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企业需要什么专业的学生,职业院校就设置什么专业,实行订单教育,定向培养,招生即招工,上学即上岗。破解产教融合之难,探索学校搭台、产教结合育人、服务行业提升的特色办学之路,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并留住技能人才为我市企业所用。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是以企业为主体,通过企校合作等方式,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我市是省人社厅确定的全省5家试点城市之一。去年7月份,我市印发《关于印发咸宁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咸人社发〔2017〕18号),正式出台《咸宁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正在全市范围稳步推进。

四、推动精准扶贫政策与企业用工挂钩

我市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结对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技能脱贫”春季攻势”的通知》精神,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我们成立了技能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组建了工作专班,工作专班由职建科、就业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下发了《关于加强建档立卡“两后生”职业培训工作 全面完成技能扶贫任务的通知》,制定了技能扶贫工作方案,指导全市技工学校与通山、崇阳、通城等贫困县和咸安、赤壁、嘉鱼等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结对帮扶,组织技能培训,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的就业意愿,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优先支持来自贫困家庭的职工接受新型学徒制培训。动员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参加技能脱贫,帮助他们实现技能型就业,促进家庭稳定增收,同时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输送一批青年技能人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比例达到100%,圆满完成省人社厅下达的技能脱贫任务。

五、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问题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主动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是不能够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从源头上就已经避免了“主动失业”现象。《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申领时间规定上限是为了避免出现失业人员依赖失业保险救济而不愿意主动出去求职就业。《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还规定: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这也从制度上杜绝了失业保险“养懒人”的空间。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稳岗补贴支出逐年上升,支出比重稳步提高,受益范围逐步扩大,失业保险稳定就业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2017年,市直失业保险参保单位1001家,其中高新区企业280家,占参保单位的28%;为82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501.61万元,占支出的39%。市本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171人,发放金额576.69万元,占全年支出的45%;代缴医疗补助金1161人,代缴金额214万元,占支出的1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保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不断优化人才环境,在人才引进、培养上使用真功夫,下实招,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出台《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推进咸宁技能强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咸办发〔2018〕8号)的配套实施细则,将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表彰激励具体化、资金化、项目化,提升技能人才保障政策的操作性。

2、政策扶持,服务聚才。一是落实人才服务保障。在光谷南科技城设立“人才超市”,开通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政策咨询、税收、社保、出入境、户籍、子女入学等服务绿色通道,为各类人才提供直接办理,全程代办和协办服务。目前超市所需的硬件建设已完成;二是落实人才生活保障。在高新区已建成1000套“双创”公寓的基础上,继续完成余下3000套公寓,配套景观绿化和生活设施,实现随时可拎包入住;帮助解决各类人才子女入学、就医、职称评定等方面等问题,免除创业创新人才后顾之忧;三是鼓励企业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对取得科技攻关、技术革新成果的高技能人才从成果转化收益中给予奖励。开辟高技能人才在户口迁入、子女入学等“绿色通道”;四是鼓励用人单位为高级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五是按用人单位聘用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并按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实习和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界限,实现有效衔接,凡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工资、带薪学习、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3、创新职业院校教师引进机制。建立完善职教师资准入、激励和培养培训等管理机制,确保职教师资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和质量较高。改变职业院校教师招聘方式。推动学校服务社会化改革,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配备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和行业企业的技术人才为兼职教师,以提高教学质量。

4、建设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推进贫困劳动力通过就业创业实现脱贫,通过开展订单式教育、“一对一”培训和企业招工时培训,以精准识别、精准荐岗、精准扶持、精准援助的“五个精准”为主要措施,实现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后即可上岗就业,同时也为高新区企业输送一大批技能人才。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