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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036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127/2020-17301 文       号 :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社局

名       称: 关于对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0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6 09:53:56

黄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民营企业实用型人才比照我市大学生引进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出,“地处山区民营企业在人才竞争上处于劣势,被人才问题所困扰,多数初创企业更需要有实践经验的各类技术实用人才。建议将就职于民营企业的取得一定技术职称的各类技术实用人才比照引进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一并享受落户、住房、生活补贴等30多项优惠政策”,对此我们非常认同,并且会同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一起,主动谋划,积极作为,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坚定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发展

多年来,我局在人才工作方面给予民营企业更多支持。拿通城县来说,一是支持该县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工作。通城县现有国务院津贴专家12名,省有突出贡献专家6名,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9名,省高层次人才1人,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名,市高层次人才16名,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市农村实用人才1人,占全市高层次人才总量的12.8%,名列各县市之首。二是支持该县人才发展平台建设,通城县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家,总量全市第一,占全市16家博士后平台的25%。2019年开始,我们在全市设立重点企业人才发展服务站。现有17家人才发展服务站,16家都是民营企业,通城县就有3家,占比18%。三是支持该县人才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每年在企业自主创新岗位和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中,通城县均有项目入选,得到项目资助资金为全市最多。由于人才聚集效应好,人才发展平台建设相对超前,高层次人才引领作用发挥突出,科技创新成果斐然,经济效益显著提升,涌现出了一大批如瀛通公司、玉立集团、福人集团、平安电工、三赢兴公司等优质民营企业,对通城县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

二、优化政策鼓励企业引才育才

近年来,我市立足咸宁实际,抓好人才政策建设,构建具有区域比较优势、全口径全链条的人才政策体系,形成对各层次各类型人才的有效吸引力。

一是以最优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聚焦培养引进“高精尖缺”创新创业人才,出台“南鄂英才计划”,制定对具有行业领军地位、作出突出贡献的顶尖人才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资金支持的重磅政策,政策扶持力度比肩武汉、杭州、长沙等先进地区,社会反响强烈。

二是以产业政策吸引急需人才。围绕做大做优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着眼引进培养各领域各行业急需紧缺人才,以实施“南鄂英才计划”为统领,研究出台科研创新人才、专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领域人才支持政策,构建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南鄂英才+”人才政策体系,为集聚人才提供有力政策支撑。2019年11月,出台咸宁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努力在职业技能培训的体制、模式上闯出新路,加快建设产业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队伍。

三是以普惠政策吸引大学生人才。立足发挥区域优势,制定《大学生引进计划》,提出5年内引进10万名45周岁以下、以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为主体的各类人才来咸就业创业、安居乐业的战略目标,在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渠道、贷款融资、引才留才服务等方面提供一整套普惠性支持政策。重点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毕业,来咸就业已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双一流”大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3000元,专科生每人每年1500元。

三、多措并举助推企业引才育才留才

一是加快推进校企深度合作。建立“学徒制”、技师研修等制度,强化实践岗位成才。对在咸高校、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毕业前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1000元资助。对参加急需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经考核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对个人予以补助。对评定为咸宁市首席技师的,给予每人1万元资助。对认定满3年的市级以上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工作室给予5万元资助。举办首届鄂东南暨鄂湘赣小三角地区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职业技能大赛,来自湘鄂赣三省六市14个代表队105人展开角逐,确保“以大赛引产业、以产业引人才、以人才引项目、以项目促发展”

二是落实企业引才优惠政策。企业引进人才相关费用可列入成本或者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引进经相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所需的租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等人才开发费用,可列入成本。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符合条件的可列入税前加计扣除。

三是大力推进人才回归工程。通过推广“创业咸宁”微信公众号,发布回乡倡议书,开展咸宁籍在外人才座谈会、同乡联谊会、人才家乡行,举办“回归创业”为主题的“香城杯”创业大赛等活动,不断健全“双回双创”长效机制,先后引进1460名大学生、7560名务工人员回乡发展,创办回归企业184家。

四是做实做深“院士专家咸宁行”。连续三年举办“院士专家咸宁行”,邀请北京、天津、上海等中国科学院褚君浩、中国工程院彭永臻等6名院士和45名专家教授,深入94家企事业单位(90%左右为民营企业)把脉问诊,开展技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帮助解决技术科研难题176个,签订协议12个,达成合作意向22项。

五是抓好人才发展平台建设。突出建设人才超市,高质量建成“梦香城·咸宁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受到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充分肯定,市直、光谷南、赤壁、通山人才超市分别获批省级优秀人才超市,分获80-40万元奖补资金不等。利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平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联系,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促进经济发展。

六是打造“人才之家”。两年为40名高层次人才(其中2/3为民营企业家)颁发“人才绿卡”,为人才提供居住落户、工商登记、社会保险、子女入学、健康保健等一站式精准服务。定期组织人才沙龙、座谈会、专家休假体检等活动,不断增强人才的归属感、认同感。

四、开拓创新助力民营企业再创辉煌

尽管我市不拘一格求贤若渴、释放“才”力助推发展的引才、用才、聚才氛围日益浓厚,但也存在引才聚才方式不断创新与人才队伍不强、人才培养力度不断加大与人才留住难、人才发展平台建设不断加强与承载能力较弱、人才工作全面推进初显成效但与短板和不平衡依然明显等突出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人才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理念,坚持人才驱动促进创新驱动、以人才崛起撬动绿色崛起的工作思路,在创新引才方式上展现新作为,在搭建用才平台上展现新作为,在优化留才服务上展现新作为,特别是要在助力民营企业再创辉煌方面展现新作为,努力担当人社部门人才工作职责。

一是全面加强对民营经济的人才支持。在市级层面,加大民营经济发展的人才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副总计划,推动企业创新发展。拓展人才培养渠道,实行企业引才奖励,激发用人主体人才引育积极性。加大企业高层次人才选拔的政策倾斜力度,表彰激励优秀企业家。实行民营企业发展会商、领导干部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

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针对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紧缺实际,在推进《关于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倍增计划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新时代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落实过程中,请求省人社厅等部门支持我市各类企业自主引进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面向海内外引进具有重要业绩成果的紧缺高技能人才。深化校企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合作培养关系。构建高技能人才引进与服务的绿色通道,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到通城工作并建立大师工作室的,国内外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青年创业英才来通城创新创业的,根据《 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鄂英才计划”的若干意见》(咸发〔2017〕7号)的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探索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开展人才需求信息征集,以省级“华创会”、“院士专家企业行”和我市“院士专家咸宁行”等为平台,加大我市民营企业各类人才引进力度。

三是完善民营企业人才引进政策。结合民营企业现所需专业型、实战经验型人才的实际情况,根据此类人才技术专业的特点,制定符合企业实际及具有可操作性和竞争力的引才政策。

四是支持民营企业大力培育实用人才。引导大学生赴各县市区实习实训。鼓励以企业或企业行业协会成立职业培训学校,为企业新入职员工进行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训,提升员工技能水平,对在职转岗在岗职工进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使员工通过培训了解新技术,掌握新技能、新工艺。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对按政策培训职工给予政策性补贴。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对进入省、市级部门年度竞赛计划的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实施政策性补贴。在企业中,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工匠氛围。

五是支持民营企业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快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业绩和贡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总结推广企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进行技能鉴定的工作模式,推行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业绩评定相结合的技师评价方法,拓宽技师成长通道。对掌握高超技能、做出重大贡献的技能骨干,可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对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突出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晋升技师、高级技师资格。在职业院校中大力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并重的“双证书”制度,引导职业院校积极推进以高技能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教学改革,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需求,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提高技能训练的实效性;实施预备技师培养考核制度,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鼓励行业企业和地方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比武,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拓宽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

六是支持民营企业努力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围绕各地主导及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导向作用,指导企业推行与技能水平相挂钩、绩效相一致的岗位工资制。鼓励用人单位为高级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打破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务之间界限,实现有效衔接,凡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在工资、带薪学习、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引导和指导民营企业具有一技之长但学历低、考试水平能力弱的员工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早日拿到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等级证书。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