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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第五届四次会议039号建议的回复

索引号 : 011337127/2020-17302 文       号 :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社局

名       称: 关于对市人大第五届四次会议039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6 09:57:34

葛朝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市教师依法晋升职级、发放职称工资的建议》(市人大代表建议第039)已收悉。经综合各县市区有关情况,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省有关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政策,我市积极出台和转发了岗位设置相关政策文件,并督导各地积极按政策文件落实。

一、我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政策

根据《市委办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咸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办发〔200841号)精神,我市200811月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20104月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加快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咸人社文〔201032号),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全面铺开,全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方案均已批复。20179月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调整全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规范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48号),市人社局、市教育局201712月转发各县市区。

二、全市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情况

1.市直学校、嘉鱼县均已于2019年按最新岗位结构比例,实现按岗位等级聘用,兑现岗位工资。咸安区目前正按最新结构比例对全区学校岗位聘用进行认定,并陆续兑现工资待遇,预计今年内完成。

2.通山县2019年已按最新结构比例,对全县学校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实施工作因疫情暂缓,预计下半年启动岗位聘用和认定工作。赤壁市根据最新结构比例,2018年调整了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并按最新结构比例聘用在高、中、初最低等级岗位上,预计2021年完成高、中、初岗位等级内聘用和认定工作。

3.崇阳县已完成对全县教师调研统计工作,预计今年内完成岗位设置工作,后续开展岗位聘用和岗位认定。

4.通城县教育系统自2012年实施岗位设置工作后,高、中、初岗位的聘用,一直聘用在各岗位内的最低等级。根据通城人社局提供的情况,自2017年底全省教育系统实施最新岗位结构比例后,通过下达通知书、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多次督促通城县教育局按最新结构比例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并实行按高、中、初岗位等级内岗位聘用,通城县教育局一直未上报岗位设置方案。根据通城县政府意见,通城县教育局正在重新科学进行岗位设置,并严格加强岗位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根据中央关于事业单位管理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对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影响深远。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工作,对于进一步推动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学积极性,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建立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意义重大。

因各县市区经济发展、历史情况、政策落实等不一致,导致教育系统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不同步。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指导教育部门,协调有关方面,督促通城县教育系统按最新结构比例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逐步开展高、中、初岗位等级内岗位聘用和认定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关心和建议。同时,希望您多提宝贵建议意见,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助力我市教师行业成为更受尊敬、更受重视的行业,推动我市中小学教学质量更进一步。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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