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066号建议的回复
索引号 : 011337127/2020-1730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社局
名       称: 关于对市人大五届四次会议第066号建议的回复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2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10-26 10:00:09
饶耀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推进城市基层治理的建议》(市人大代表建议第066号)收悉,建议对目前温泉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现状和问题分析透彻,对研究解决社区工作人员问题指导性强。现结合各相关单位回复意见和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发〔2003〕7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市从2003年开始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公益性岗位累计安置5万余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其中市直累计安置4000余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公益性岗位主要集中于基层社区劳动保障、网格管理、民政助理、残联协管、卫生保洁,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保安保洁、停车管理、交通协管、园林绿化等工作岗位上。
(一)2019年市直社区公益性岗位情况。2019年12月,市直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371人,其中温泉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257人,占市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数比例为69.3%。2019年市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支出合计1091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742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支出349万元),其中温泉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支出合计80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549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支出255万元),占市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资金的73.7%。
(二)2020年上半年市直社区公益性岗位情况。截至2020年6月,市直公益性岗位在岗359人,其中温泉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在岗257人,占市直公益性岗位在岗人数比例为71.6%。温泉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在岗257人中,其中基层管理类公益性岗位60人(劳动保障员51人,民政助理员9人),基层服务类公益性岗位197人(网格员78人,保洁员108人,交通劝导员11人)。2020年1-6月,市直公益性两项补贴支出489万元(岗位补贴支出322万元,社保补贴支出167万元),其中温泉街道社区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支出36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支出242万元、社会保险补贴支出126万元),占市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资金的75.3%。
二、主要做法及措施
(一)深化认识,加大投入。公益性岗位以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为主,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保障了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市直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年开支1091万元,占市直就业资金40%以上。同时,市人社部门为保障市直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2016年至2018年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先后两次提高市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2020年,市直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预算1118万元(社区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预算800万元),其中从上级转移支付预算670万元,从市本级地方财政配套448万元。
(二)细化政策,合理开发。2010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函〔2010〕356号)文件,2011年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咸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咸政办发〔2011〕78号)文件,对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单位、安置对象、招录程序、补贴申报、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确保公益性岗位合理开发和管理规范。目前,社区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劳动保障员、民政助理员、网格员、保洁员、其他工作人员等五大群体。
(三)规范管理,实化效果。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由社区或乡镇(街道)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备案、就业登记手续、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社区或乡镇(街道)负责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年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人社部门负责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实施监督、指导,并建立每月实名制台账和实行省就业信息系统管理。一是明确招用对象。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处于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招聘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二是落实补贴标准。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实行先发(缴)后补,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凭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资料按季向人社部门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其中市直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全部按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最高额度补贴。为减轻温泉街道资金垫付压力,市直公益性岗位补贴从2016年起全部是按月申报拨付。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部分进行补贴。三是规范使用期限。按省文件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或政策享受期满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主动作为,支持建设。人社部门主要从三个方面支持社区建设,强化社区治理。一是解决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着力解决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目前,市直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的是社区大龄失业人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大学生、低保户、零就业家庭、残疾人、两参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二是缓解社区工作人员紧缺。截至2020年6月,温泉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中公益性岗位人员有257人,其中社区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人员有60人,平均每个社区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人员有3名,而这些人员主要从事社区窗口、业务办理等工作,有效缓解社区工作人员不足问题。三是支持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2015年以来,市人社部门投入资金用于温泉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并为社区发放就业社保查询一体机、定期更换劳动保障站办公设备。2020年投入10万元为社区配备就业信息显示屏。同时,每年开展充分就业社区评选工作,对评为充分就业社区的给予8000至10000元奖补,2020年为温泉街道8个社区发放充分就业社区奖补6.6万元。
(五)落实资金,强化保障。为加强社区治理,市级财政部门多渠道保障社区经费和资金。一是保障社区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2019年至2020年,在咸安区已保障城市社区人员和工作经费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共投入资金276万元,按照每个社区4万元/年的标准,给予工作经费补贴。2020年,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补贴的社区从28个增加到41个。二是落实公益性人员补贴资金。在就业资金中保障市直社区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待遇,确保各个网格功能正常运行,2019年,共发放包括温泉办事处在内的市直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257人的补贴资金支出804万元。三是设立实验区建设专项保障资金。设立实验区以奖代补专项资金400万元(纳入2019年预算调整事项100万元,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300万元),根据评估验收情况,对20个示范社区以每个2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社区工作人员形成了激励机制。
(六)建强队伍,提高待遇。为加强社区网格员队伍建设,咸安区对全区的社区网格进行重新划分,将原来的222个网格增加到375个网格。5月份向社会公开新招聘228个网格员岗位,充实社区网格员队伍,新招聘的网格员7月份已正式上岗。咸安区委区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投入财政资金800多万元,提高网格员工作待遇。
三、存在问题
(一)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偏低。根据湖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保,人社部门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我市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绝大多数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如市直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全部按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发放。但由于基层社区无经费来源,无法将公益性岗位人员资金列入预算,没有其他渠道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造成很多社区将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作为工资发放,导致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普遍偏低,人员流动性较大,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又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社区治理和建设。
(二)社区公益性岗位受使用期限制约。由于基层社区无经费来源,社区从事劳动保障、民政助理、网格管理等人员绝大部分为公益性岗位人员,这些工作对政策和业务有一定要求,社区往往不愿意经常性换人,希望这类工作人员能够相对稳定。而公益性岗位管理又有明确使用期限要求(一般不超过3年),因此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需要阶段性换人,造成人员队伍不稳定,影响社区的日常管理和工作延续性。
四、下一步工作
(一)适当提高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一方面,社区及街道作为社区公益性岗位用人主体,应将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对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特别是社区窗口和管理类公益性岗位人员,除公益性岗位补贴外,每人每月按工作量大小适当增加工资,保障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另一方面,人社部门可建立公益性岗位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适度提高岗位补贴标准。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围绕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治理,根据需要合理设定公益性岗位,通过公益性岗位加大对社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并做好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工作。
(二)完善社区用人机制。目前,社区工作人员绝大部分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受多种因素影响过于依赖公益性岗位。如根据调查情况,2020年4月温办社区工作人员有298人,其中在编人员11人,其他人员26人,公益性岗位人员26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占社区人员总数的87.58%。而公益性岗位政策只能作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阶段性就业问题,并且公益性岗位对用人对象、使用期限有严格规定,造成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无法长期留在社区工作,不利于社区治理和发展。因此,推进城市基层社区治理,急需转变社区用人机制,减小社区过渡依赖公益性岗位,应通过开发社工、劳务派遣、以钱养事等方式拓宽社区用人渠道,保障好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确保社区工作人员招得到、留得住、用的好。
(三)加大社区保障力度。市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社区经费的落实力度。并且,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保障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能及时领取到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从而更好地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同时,按照省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和分级负担的原则,社区建设工作咸安区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市财政将视财力情况给予必要支持,保障社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