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索引号 : 011337127/2022-29620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市人社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3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序号 | 证明事项名称 | 证明用途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1 | 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或税收证明 | 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 《咸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一)5.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或税收明;... | 住建部门 | 人社、住房公积金、税务部门 |
2 | 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护抢修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燃气经营许可(首次办理) |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83号)第十五条 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 住建部门 | 人社部门 |
2.《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的通知》(鄂建〔2007〕77号)四、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一)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9、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 |||||
3 |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九条 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 住建部门 | 人社部门、住建部门 |
4 |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78号令修正)第八条 (十)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 应急部门 | 人社部门或保险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