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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要求,现将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人社局通过门户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扣服务民生主旋律,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人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健全组织,压实主体责任

市人社局始终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进一步做好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负责牵头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务工作,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拓展渠道加强公开力度

2020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照市政府网站管理要去,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以门户网站为主,以咸宁人社创业咸宁微信公众号为辅的宣传矩阵,实施线上线下同步宣传,重要信息多方推送的宣传格局,形成集现场办公12333电话咨询、门户网站查询、微信公众号了解等全方位、立体式的政务公开网络;对接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推行电子社保卡服务,打造一网通办、一站式群众办事平台;通过12345公共热线服务平台,处理百姓关注的各类咨询、诉求共546件。

(三)强化制度,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制度建设,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整改,拓宽范围,细化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更细致深入、科学规范一是加强信息发布机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2020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健全政务公开由办公室牵头,机关科室和事业单位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等内容二是加强政务公开联动机制深化政务公开力度,注重将政务公开工作向县市区人社局、乡镇人社服务中心等基层单位延伸,全面提高全市人社系统政务公开水平。为方便群众在网页端、手机移动端实时检索网点、查询办事地点、精准导航,咸宁市人社系统在高德地图后台共采集80余条人社政务服务电子地图信息,统一展现人社服务对外办事机构信息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人社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对外公开了相关人社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人社工作动态;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及办理程序;部门文件等政务信息。截至12月底,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00余条,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送信息 174多条,被省委、省政府办公室刊物采用6条,在省人社厅网站、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云上咸宁等媒体发布信息480多条,展现了新时代人社部门新业绩新形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3

规范性文件

  0

0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8

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1.97万元

+112.92万元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部门集中采购


382.45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市人社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市人社局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缺乏专职人员;政务公开及时性不够,内容不够全面、细致;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方式方法不够灵活多样

2021年,市人社局将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上级指示精神,继续重点推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及时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政策解读和发布;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和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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