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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人社局严格以21个“是否”为标准,认真开展迎接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来源:admin 时间:2015-07-01

“这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不仅是对全县人社系统干部队伍的公开检验、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的全面评价,也是对全县人社系统在依法行政、优化服务、优质服务上的有力促进,更是对全县人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密切联系群众,改进不足、提升形象的良好契机、、、、、、”6月25日上午,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和平,在全局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动员大会上如是说。

县人社局自2009年组建以来,全社系统干部作风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跃上新台阶。今年全省人社系统被湖北省政府列为8个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民生部门。该局党组虚怀若谷,把此次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当作再次倾听民意、再次发现问题、再次整改提高的难得机会,从“五个方面”着手,严格对照“21个是否”扎实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

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等问题;是否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纠正、查处执法不公不严问题。

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贯彻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是否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保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人事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与安全问题,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问题,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问题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制度机制,切实加以解决。

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和县委若干规定,加强部门作风建设;是否采取有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认真纠正工作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慵懒散问题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三难”问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建立了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和制度机制;领导班子成员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做到清正廉洁,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严肃查处本系统“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整改效果是否让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满意等;是否健全完善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

为扎实推进履职尽责工作,该局结合事业单位管理部门优势,对全系统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进行细化明确,开展亮工作业务流程、亮工作岗位职责、亮工作岗位服务标准的“三亮”活动。在办公场所、服务窗口、门户网站等醒目位置对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岗位服务标准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评议。该局还建立了倒查追责机制。对在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者通过信访等渠道受理的投诉问题,县局将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实行“一案多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