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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1-06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 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办发电[2020]26号)、《中共咸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咸办发电[2020]2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今年8月在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化清廉实干担当 聚力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内容

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聚焦党中央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重大决策部署纪律要求,聚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20年行动举措”、“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推进咸宁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统一、大转变、大落实”活动的通知》等学习贯彻,重点组织开展十项活动:

(一)开展一次“学、讲”活动。立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结合党章党规党纪、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及市委“六大”活动,党组中心组落实“首个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组织安排一次党纪法规专题学习。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百姓宣讲活动等形式,主要负责人带头讲一次廉政党课,支部书记讲微党课,深化党纪法规学习,形成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各党支部)

(二)开展一次“赛、考”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法规知识竞赛“云直播”和“楚韵·清风”党纪法规知识线上测试活动,让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用党纪法规,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纪法意识。(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各党支部)

(三)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讲课活动邀请专家到我局作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讲课,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深化拓展“教育链”。(责任单位:局人事科)

(四)开辟一批宣传栏目。综合运用局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群、专栏、展板等载体,宣传解读“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鼓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强大力量。(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办公室、信息中心后勤中心、各党支部)

(五)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录》、警示案例读本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发挥身边“活教材”的警示作用,不断释放从严信号,形成持续震慑效应。(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各党支部)

(六)开展一系列“线上观廉”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观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展数字展馆,收看媒体网站集中展播的《在路上》《王荷波》《铁血忠魂》等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引导党员干部坚持洁身自好,坚守清正廉明。(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各党支部)

(七)开展一批清廉家庭典型选树活动。常态化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及“寻找身边勤廉典型”活动,发挥典型引领带头作用,推动党员干部提升以德齐家、以廉保家的意识,涵养新时代的良好家风。(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各单位、各党支部)

(八)发放一封《家庭助廉倡议信》。制作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信》,将创建“廉洁家庭”纳入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中,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

(九)开展一次“廉洁家风家训”征集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家风故事我来拍”短视频征集推广等活动,晒家风家训,讲好廉洁家风故事,弘扬良好家风正能量。(责任单位:局人事科、各单位、各党支部)

()开展一次廉政文化进村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十进十建”活动,把《条例》《监察法》带入扶贫驻点村,促进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深化。(责任单位:局人事科、驻村工作队)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重视。局党组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组织开展“宣教月”活动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作为努力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扎实推动。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讲党课、参加活动,凝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正能量。

(二)结合实际,狠抓落实。聚焦强化清廉实干担当 聚力决胜全面小康”这个主题,围绕学习宣传《条例》《监察法》这一主线,在贯彻市委统一部署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通过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接地气、聚人气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教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各类媒体,加大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把握好宣教月活动宣传工作的“时效性”,展示特色做法和良好成效,为活动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

各科室、单位、党支部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要及时报送局人事科,局人事科将适时对各科室、单位、党支部开展宣教月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