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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10-17

一、政策依据

1.《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5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

2.《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2号)。

二、受理条件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三、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2.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办结时限

2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申请→ 受理→ 审核→ 确定

七、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①市直: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就业公共服务123号窗口 咨询电话:8235381 8235365

②咸安区: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区就业

公共服务后台办公室 0715-8311901

③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