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开班申请)
一、政策依据
1.《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147号)。
二、受理条件
培训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有培训意愿的劳动者开展的不少于42个课时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包括GYB、SYB、IYB、EYB和网络创业培训)。
三、申请材料
1.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开班申请确认表(原件1份);
2.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教学计划表(原件1份);
3.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原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或聘用证书(复印件1份)。
以上申请材料如可通过系统查询、部门协查或网上查询的,可不再提供。
四、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一)申请
培训机构提交开班申请。
(二)受理
核验培训机构提供资料是否齐全,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
对培训机构的开班资质、参训学员条件、教师资质、教学计划等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驳回。
(四)存档
将业务资料归档留存。
七、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系统
窗口受理:
①市直: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市就业公共服务1、2、3号窗口 0715-8235381
②咸安区: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区人社局二楼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7办公室 0715-8314810
③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