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就业创业 > 办理流程

就业创业培训补贴(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申领)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10-17

一、政策依据

1.《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五条,第二十一条;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

二、受理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按规定参加就业创业培训;

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3.与培训补贴同时申报。

三、申请材料

1.就业创业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原件1份);

2.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可(部门可协查的无需提供)。

四、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六、办事流程

(一)申请

培训机构提交生活费补助申请。

(二)受理

核验培训机构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若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

(三)审核

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参训学员身份、生活费补助标准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通过,审核不合格的予以驳回。

七、办理方式

网上受理: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系统

窗口受理:

①市直: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一楼A区市就业公共服务123号窗口 0715-8235381

②咸安区: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41号区人社局二楼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7办公室 0715-8314810

③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