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奋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继续稳定就业形势、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时期。为扎实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咸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本规划的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十二五”时期主要成就及基本经验
(一)“十二五”规划目标实现情况
“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市人社系统遵循“去稳竞进、速效兼取”的总基调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总要求,坚持以“三维纲要”为指引,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中心工作,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全面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围绕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实施援企稳岗、就业援助、职业培训、香城创业等政策措施,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香城创业计划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关于鼓励支持大学生来咸宁创业的意见》等文件,同时将“两率”考核纳入县市区政府考核范围,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十二五”时期,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3.4万人,完成15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9万人,完成133%,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以内,比规划限定指标低1.9个百分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0872.5万元,完成371%,培训城乡劳动力14.8万人,完成101%。
2、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全民社保。到“十二五”期末,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4.91万人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综合参保率达到98 %,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妥善解决4.7万农业小三场和“集体工、五七工、家属工”等群体养老保险、4.2万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1.2万老工伤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纳入统筹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社保基金滚存结余从2011年的14.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34.3亿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实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提高到1527元,医疗保险报销水平和工伤、失业保险待遇较大幅度提高。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有序实施,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全省率先开通上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33万人。
3、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探索健全人才政策和工作机制,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初步形成。实施急需紧缺专技人才培养工程、“金蓝领”工程,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研究基地达到14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三。设立13个自主创新岗位、团队和26个博士后创新岗位,实施基层专技人才奉献岗位计划,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创新技能人才评价,组织各类人事考试14万人次、35万科次,考试安全和质量稳步提升,职业技能鉴定发证数量达到5万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4.9万人,完成计划的149%,
4、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单位人员活力进一步释放。深入推进确责、履责、问责的机关责任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能力席位标准,完善录用、遴选、培训、考核、奖励、评比达标表彰管理等政策措施,推进分类管理,公务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制度,推进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和合同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更加规范。军转安置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自主择业干部政策待遇全面落实,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成效明显。累计招录公务员389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29人,安置305名军队转业干部。
5、稳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理顺。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切实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企业一线职工收入。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达到了20%以上。建立健全职务、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正常增资机制,分步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圆满完成第三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工作。到“十二五”期末,机关、事业单位年人均工资为51274元、48697元,分别比2010年底增长了88.7%、88.3%。
6、着力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劳动关系总体稳定。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备案率达到8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 95%,调解率53%,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达到98%。累计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近1万件,受理劳动监察投诉举报2万余件,清欠农民工工资2.21亿元。推进调解仲裁制度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市本级和两个县市区成立了仲裁院。加强劳动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在全省市州率先成立劳动保障监察局,推进“两网化”管理,创新完善执法维权机制,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非法职介、欠薪逃逸等违法行为。
7、切实加强系统自身建设,打造勇于担当的干部队伍。经受住了机构改革的考验,顺利实现人事、劳动系统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和业务聚合。深入开展“学习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活动、治庸问责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抓一促”和“三严三实”活动等,加强思想、能力和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政风行风,打造了一支具有高度凝聚力、特别能战斗的干部队伍,五年里荣获人社部和省委、省政府六次表彰。支持县市完善基础设施,建立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3个,社区、行政村普遍聘请协管员。建成了功能齐全、设施现代的人力资源市场、民生数据库、人事档案库、连省通县的视频会议室、覆盖全部乡镇、办事处的业务专网,争取人社部和省人社厅12项工作在咸宁开展试点。
专栏1:“十二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 2010年基数 | “十二五“规划目标 | 2015年完成数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8.27 | 15 | 23.4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4.1 | 4.5以内 | 2.7以内 |
3.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万人) | 20 | 25 | 16.9 |
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万人) | 26.1 | 90 | 147 |
5.城镇基本医疗参保人数(万人) | 25 | 30 | 71.8 |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1.3 | 13 | 13.15 |
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6.4 | 18 | 16.58 |
8.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3.3 | 13 | 14.95 |
9.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7.8 | 10 | 14.9 |
10.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0.6 | 1 | 1.25 |
(二)基本经验
“十二五”是全市人社系统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争创品牌的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最快、发挥作用最突出、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1、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只有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才能在大局中找准位置,在改革中找准方向,在发展中找准突破口,才能为省级战略咸宁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和社会保障。
2、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作为工作主线,才能牢牢把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只有坚持统筹兼顾,始终把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作为重点,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等工作,才能促进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必须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只有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顺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制和机制,以改革的精神破解事业发展难题,才能不断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局面。
4、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坚决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务员法》和《社会保险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办事程序,使各项工作始终在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运行。
5、必须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直接服务人民群众,各项惠民利民政策靠基层落实、靠基础承载。只有适应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大力加强基层和基础建设,健全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才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也出现了不少困难和矛盾,主要是:面对形势任务的发展,解放思想不够,视野还不够宽,办法还不够多;工作统筹不够,发展不平衡,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没有深入解决,一些体制机制问题尚未有效破解,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还有薄弱环节;基层公共服务体系仍然薄弱,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支撑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离广大群众要求还有差距;系统自身建设还需要加强,为市县人社部门排忧解难不够,与基层干部职工沟通交流不深入。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学习,凝聚共识,加以改进,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稳慎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为推进省级战略咸宁实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生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根本要求。从促进富民、惠民、安民出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合理调节工资收入分配,缩小不合理收入待遇差距,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坚持人才优先。把人才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着力解决制约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不断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纠纷调处机制,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4、坚持统筹兼顾。把统筹兼顾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法。从市情出发,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统筹考虑城乡各类劳动者需求,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政策,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5、坚持强化基础。以基层为重点,着眼“一卡通行、一库尽收、一网到底”,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健全服务网络并向基层延伸,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规划目标
1、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就业更加充分、更加公平、更加稳定、更加体面,社会保障范围覆盖城乡、基金保障有力、水平稳步提高、服务高效便捷,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素质大幅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竞争比较优势和使用效能明显增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科学合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公共管理服务规范高效。
(1)就业更加充分。城乡就业人数持续增长、结构更加合理,劳动者素质进一步提高,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失业风险得到有效调控,全民创业深入开展,全市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到2020年,全市累计实现新增城镇就业2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实现各类培训1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万人,扶持创业5万人,带动就业10万人,筹集创业基金1亿元,建立创业孵化基地15个,发放小额担保贷款 10亿元。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实现社会保障范围全覆盖、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十三五”期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1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4万人;基本医疗参保率不低于9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1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万人。
(3)人才队伍更加壮大。人才总量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处于周边地区领先地位,人才优势充分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人才强市战略取得突破性进展。“十三五”期末,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35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9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总数达到20个。
(4)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健全。较为完备的公务员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公务员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宏观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得到妥善安置,军转安置各项政策得到落实。
(5)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符合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6)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均衡、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让广大劳动群众体面劳动、尊严生活。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备案率达到90%以上。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和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构建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建立多渠道的争议调解机制。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全覆盖,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察执法效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不低于60%,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
(7)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基本建成。“十三五”期末,基本实现业务、人群、功能的信息化全覆盖,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
专栏2:“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
指标 | “十二五“规划目标 | 2015年基数 | 2020年目标 |
一、就业 | |||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15 | 23.4 | 24.5 |
2.城镇登记失业率(%) | 4.5以内 | 2.7以内 | 5以内 |
二、社会保险 | |||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90 | 147 | 152 |
4.基本医疗参保人数(万人) | 30 | 71.8 | 257 |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3 | 13.15 | 15 |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8 | 16.58 | 18 |
7.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13 | 14.95 | 16 |
三、人才队伍建设 | |||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 10 | 14.9 | 19 |
9.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 1 | 1.25 | 1.5 |
四、劳动关系 | |||
10.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0 | 92 | 90 |
1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结案率(%) | 93 | 95 | 90以上 |
12.劳动监察案件结案率(%) | 95 | 98 | 96 |
五、基础能力建设 | |||
13.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 110 | 133 | 90% |
注:“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卡持卡为人数。
2、改革目标
(1)在开发人力资源方面,重点破解“招工难”、“就业难”问题。主动对接大武汉、融入大武汉,通过柔性引才等措施,吸引武汉人才到咸宁就业创业;开通网上求职招聘系统;开展园区企业培训活动。
(2)在推进香城创业方面,重点破解“贷款难”、“起步难”问题。简化小额担保贷款申报程序,推动按1:5比例放贷到位;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给予政策扶持;完善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小额担保贷款“一条龙”服务。
(3)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重点破解“进城难”、“留城难”问题。完善“六城三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探索进城落户农民与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衔接办法,推进城镇就业、社保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实施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农民工融入城镇的素质和能力。
(4)在改善民生方面,重点破解“养老难”、“看病难”问题。做好企业退休金调整工作;巩固城镇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深化以总额控制为基础的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推进医疗监控试点建设。
(5)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方面,重点破解“加薪难”、“晋升难”问题。在县级以下机关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缩小同城待遇差距,提高困难地区、县乡公务员津补贴。
(6)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重点破解“清欠难”、“维权难”问题。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和特殊工时审批;强力推动执法维权综合治理机制落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执法检查。
3、基础能力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建立和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设施项目市级储备库,积极争取市级项目纳入省发改项目储备库,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项目工程建设。
(1)创业创新项目。一是加大咸宁市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建成由创业创新孵化基地、技能提升实训基地、就业创业培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基地、专技人才创业教育基地等组成的综合创业实训基地。二是加大众创空间建设,在咸宁职教园改扩建设咸宁市众创空间,主要是为创业者提供培训、创新、线上线下、创业咖啡等服务,大力发展面向大众创业创新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三是在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咸宁市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为返乡的农民工创业提供服务平台,园区设孵化区、生产区、服务区(含金融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生活区。
专栏3:促进就业工程
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项目 |
向省申报批准认定2个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评定3个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按规定给予场租、水电费、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与高校合作,建立大学生创业服务“分中心”或“工作站”。 |
大学生实习实训项目 |
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组织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参加实习实训,各地从就业资金中列支实习实训补贴,组织争取省级奖补资金,对县市区实行“以奖促训”。 |
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项目 |
组织认定扶持一批返乡创业示范企业,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对各地返乡创业示范企业给予激励。 |
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争取省项目资金支持市内产业集中度高、技能培训需求量大、培训工作完成较好的县、市、区,建设1个公益性、示范性、综合性职业培训实训基地。 |
(2)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一批规范性、标准化县级、乡镇(街道)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实现业务网上经办。在市直各社区和行政村,按照人力资源“新三化”要求,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新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改、扩建现有的人力资源市场,拓展服务功能,为广大求职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现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的信息网络;建立与网络覆盖相匹配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实现人社、地税、银行间社会保险数据信息实时传递,参保人员在互联网上可完成社保申报和缴费;拓展社保卡功能应用,涵盖就业、职业介绍、监察维权、人事人才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建立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自助查询系统,通过网络、电话、手机等多样化的服务手段,为
各个层面群体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充分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推进以监管软件联网应用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督,对各项社保基金的收入、管理、支付情况进行实时、全程监控,推进基金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统计分析系统,实现科学预警,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
专栏4:社会保险工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项目 |
以人社门户网站为载体,连接公务员局、考试院、公共就业服务等子网站,并加载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功能,实现参保群众在网上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查询个人参保及享受待遇信息、就业一体化服务、事业单位招考报名、职称及技能等级考试招考报名、劳动监察仲裁投诉、申诉及结果查询等,让参保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人社业务。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身份识别平台建设项目 |
通过构建咸宁市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平台,采用人脸、指纹双重识别技术,利用客户终端、服务网站、智能手机应用等多种服务手段,建立资格认证系统和生物特征库。实现与业务系统的无缝衔接,实现自动发放和停发,确保基金安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纸质档案影像化管理项目 |
对档案库房内81000份档案扫描存储,形成电子档案资料,满足机关各科室、经办机构各窗口、按各自权限随时调用档案资料,方便办事单位、群众在大厅、网站等公共窗口实现符合法规要求的档案查询需求。 |
(4)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项目。强化职业培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院为基础、社会多方参与的大培训格局,着力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专栏5: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建设年限 |
高级技师、技师实训基地 |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咸宁职教集团) | 技师、高级技师实操设备、科研培训教材开发 | 2017年-2021年 |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模具) | 高精度扫描仪,金属3D打印设备 | 2017年 | |
工业机器人大师工作室 | 工作室建设、教材开发 | 2018年 | |
3D技能大师工作室 | 工作室建设、教材开发 | 2019年 | |
数控加工技能大师 | 工作室建设、教材开发 | 2020年 |
(5)鄂南标准化人事考试基地建设项目。积极应对形势变化,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人事考试安全水平,建设标准现代化、要求多元化的人事考试基地,实现对人事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公正。
专栏6:人事考试基地建设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项目内容 | 建设年限 |
标准化人事考试基地 | 湖北新产业 技师学院医护楼 | 1、95个标准化考场 2、六大信息系统平台(考场管理及指挥系统、考场监控系统、无线信号屏蔽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网络交换系统) 3、1个监控指挥中心(考试指挥平台、监控室) 4、1个保密室 5、1个考生滞留室 | 2017年一季度开始建设,一年建设工期,三年款项付清。 |
(四)主要任务
1、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千方百计促进就业
全面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把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以充分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方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拓展就业渠道,扩大就业规模。
(1)推进香城创业活动。深入实施香城创业计划,大力改善创业政策环境、金融环境和社会环境,激发社会创业活力,致力于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动局面。坚持促进创业与推动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相结合,强化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的扶持。对创业吸纳就业尤其是重点就业人群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市场与技能服务。加快推进创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降低创业实体与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加强创业宣传教育,激发创业热情。加强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强化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等一系列创业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
(2)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放在优先位置,更加注重选择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把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优先目标,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根据就业形势和就业工作重点的变化,及时充实和完善各项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政策与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的协调,加大公共财政对促进就业的资金投入,完善财税金融扶持政策,着力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
(3)做好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强化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指导、培训和见习,全面提高就业能力。坚持城乡统筹,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就业条件,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逐步融入城市,鼓励就地就近就业,支持返乡创业。进一步健全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制度,完善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形成援助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行“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模式,全面开展“就业培训进校园、进园区、进企业”活动。通过技工学校和企业合作,提升企业骨干人员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重点开展好针对工业园区紧缺技能型人才的培训。各类培训机构要围绕本地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实行校企合作,改革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法,配强设施设备,突出培训特色,打造符合发展需要的拳头专业和精品项目,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训品牌。
(5)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供给能力。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明确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6)完善就业援助机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构建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办法,开展稳岗补贴绩效评估。进一步健全失业援助制度,落实好稳岗补贴和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各项待遇的发放等政策,巩固和发展稳岗补贴政策创新成果,加大失业保险促就业、防失业、稳就业的力度。
2、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不断健全社保体系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保障网。
(1)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推行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管理体制。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构建失业保险与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完善工伤预防、赔付、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
(2)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政策,依法实施扩面,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范围,重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参保工作。进一步落实“五险一单、一票征缴”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建立参保缴费与保险待遇挂钩的缴费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加大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力度,不断扩大基金规模,提高社会保险费支付能力。
(3)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标准,提高待遇水平。根据缴费与待遇相挂钩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类群体之间的待遇关系。
(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建立科学的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建立健全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社会保险稽核监察联动机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健全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提升社保基金监管技术和能力,确保基金安全。
(5)做好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以市、县市区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为中心,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基层服务平台,信息互联的经办服务网络,广泛开展网络经办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以社区管理为基础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退管服务工作。加快推进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简化待遇发放流转环节,优化发放流程。
3、完善人才评价服务,深入推进人才强市
全面贯彻《咸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人才优先发展,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为动力,以重大人才工程建设为抓手,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人才优势充分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依托高等院校和规模企业,建立一批省级、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教育。综合运用国家、省、市各种人才培养项目,大力培养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管理制度,健全竞争开发、动态管理的选拔体系。优化专业技术人才结构,提高第一、二产业人才数量。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基层一线流动。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专业化研发机构,强化企业凝集人才的主体作用。统筹推进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改进专业技术人才收入分配激励办法,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
(2)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紧缺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大力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坚持公办、民办并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社会多方参与的大培训格局,着力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对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高校毕业生开展技能培训,在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继续实施“金蓝领”开发工程,建立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工作站。继续开展“百城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率先在我市建设全国高水平的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示范区。创新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全面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深入推进培训鉴定进校园,突出学生职业能力评价,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互融通。引导企业工资分配向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3)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作用。改革各类人才选拔使用方式和方法,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以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发挥政府在人才投入上的导向作用,强化企业在人才投入上的主体作用,创新多元化的人才投入机制。
4、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贯彻实施《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
(1)完善公务员制度。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的制度和办法,拓展基层公务员发展空间。促进行政机关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交流,规范调任、转任资格条件和程序。畅通公务员队伍出口,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明确各岗位公务员能力席位标准,健全确责、履责、问责的行政责任体系。建立和推行平时考核制度,加强年度考核,探索引入服务对象的评价机制。加强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
(2)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财政投入体制相配套的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制度。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公开招聘和岗位聘任制,建立竞聘上岗、转聘、待聘、续聘、解聘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确立分类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标准,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3)健全军转安置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军转安置任务。进一步强化军转安置工作目标管理,完善军转安置分配办法改革,努力做到妥善安置、人岗相适,促进军队转业干部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和改进军转干部培训工作。不断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相关待遇,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
5、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构建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统筹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关系,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收入差距,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
(1)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建立健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现职级与待遇挂钩。建立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适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研究建立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动态增长机制。
(2)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合理的绩效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事业单位类型不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3)加强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按照“提低、扩中、限高”的基本思路,逐步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工资支付专项行动,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健全最低工资制度,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以薪酬调查为基础,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
6、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面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监察执法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1)加快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妥善处理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重点开展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进一步扩大集体合同制度覆盖面,增强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企业裁员和劳务派遣行为,指导用人单位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全分级管理和动态管理制度,完善荣誉激励机制。
(2)加速推进劳动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和劳动定额定员等标准,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完善特殊工时制度,指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
(3)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能力建设。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协商调解机制。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完善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充实办案力量、落实办案经费、改善办案条件,提高争议处理能力和水平。
(4)推进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建设。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建设和网格化网络化建设,提高处理违法案件和处置群体事件的能力。健全违法行为预防预警和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打击非法用工,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等专项检查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7、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以基层为重点,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市直、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支持街道、乡镇、办事处基层服务平台以及村、社区服务站建设,逐步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服务体系。
专栏7: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人社中心机房数据双活存储系统建设项目 |
在人社中心机房建立双活存储系统,完善现有数据保护机制,实现数据备份磁盘化。部署两套磁盘阵列实现本地数据实时保护,承载数据中心的全部生产数据,最大程度的保证了前端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在生产卷上部署快照功能,应对人工误删除等软故障,在本地建立备份中心,利用存储底层的复制技术实现当数据中心发生故障数据丢失时,利用本地备份数据恢复生产数据,恢复时间为前端业务停顿的时间,提高业务连续性,实现双磁盘阵列间业务实时接管。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建设项目 |
通过专业机构的等保测评,针对性的进行系统安全防范功能升级完善,建设安全防护到位的服务网络,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 |
(2)整合和拓展服务功能。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服务资源,明确职能职责,规范服务流程,为各类群体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等方面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加强基层公共服务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岗位培训,强化岗位工作考核和绩效管理,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3)加强信息化建设。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数据中心功能,建设上联省厅、下联县市区的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网络,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数据管理、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业务流程的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完善联网监测、数据采集、人力资源服务、基金监管、人事管理、劳动监察、宏观决策等系统,建成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退休人员资格认证系统和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专栏8:社会保障卡建设工程
社会保障卡多功能应用推广项目 |
通过发用并举,在社保卡上加载人社部门全部业务: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各类补贴发放等人社业务功能,能进卡的全进,改变社保卡只是医保卡的现状,并与相关部门联合推进市政功能、社会服务、金融结算等多功能应用开展,实现“一卡”多用。 |
(五)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咸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建立《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并把《规划》重点指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
2、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务员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研究,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行政监督执法检查,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能力。
3、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职责,建立各级政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正常投入机制,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加大财政对就业专项资金和人才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项目的实施。
4、加强重大项目的实施。坚持项目为事业发展服务、为重点工作服务、为基层建设服务的原则。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薄弱环节和发展要求,安排实施一批涉及公共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职业培训、信息化等方面的重大项目,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升。
5、加强统计调查和分析应用。进一步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统计调查管理体制,建立常规调查、抽样调查、快速调查、统计监测等多元统计调查体系。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动态统计监测。加快建立完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分析、预测和决策支撑作用。
6、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注重舆论引导,加强舆情分析,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营造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在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上的参与程度。
7、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围绕“一流机关、一流团队,一流业绩”,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人员素质,实施系统干部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系统干部队伍,保证“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专栏9:干部队伍建设工程
日志式考评信息系统项目 |
在我局内网系统部署日志式考评信息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内网各终端进行签到、记录工作情况日志,系统自动进行评分。通过考评系统对人事考评进行全面控制和信息化管理,实现人事人员岗位职责制定、工作考勤、工作日志、人员评价以及人事工作情况统计等多方面人事管理信息化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