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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2家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各获40万奖补资金

来源: 时间:2019-11-05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19年全省优秀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奖励性建设补贴通知,全省共有19家优秀人才创新创业超市获补贴,其中我市有2家。
        据悉,我市赤壁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通山县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各获得了40万元奖励性建设补贴。赤壁人才创新创业超市总体规划占地面积36000平方米,一期现已建设完成投入面积12000平方米。建成有人才创新创业超市综合服务窗口、科技孵化园、知识产权交易中心、金融信息港、电商产业园、创业咖啡、创客餐厅、路演厅、人才中介、多媒体培训室、阅读室、人才公寓等功能区。超市以市场运作和政府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实现双擎驱动。目前已入驻80余家企业,创新创业团队66个,聚集各类人才300余名,其中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39人。
        赤壁人才创新创业超市自2017年成立以来,被先后授予:湖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基地、湖北省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众创空间、湖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湖北省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示范基地和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
        通山县2017年启动“人才超市”建设,当年立项、当年完成建设,当年投入运营,成为全市首家社会化运作的人才超市。通山县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建筑面积3750平方米,前期建设资金近千万元,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已入驻企业53家。两年来,实现运营收入137万元。
        通山县人才创新创业人才超市已成为县重要创新创业支持平台、资源要素集聚平台。
        通知要求,受到奖补的人才超市要依法依纪依规合理使用奖补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人才超市建设补贴可用于购置人才超市设施设备、购买社会化服务、办公场所水电房租补贴、信息化建设、组织创新创业活动、人员培训交流及差旅支出、政策业务宣传等。但不得用于“三公”经费、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建设、购置交通工具等支出。
        各地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人才超市建设补贴支出的监管监察,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各人才超市要加强日常管理,充实服务内容健全服务机制,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