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市直“春风行动”和“我选湖北·志在咸宁”校园招聘会支出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7〕102号)的规定,现将2019年市直“春风行动”和“我选湖北·志在咸宁”校园招聘会支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4月30日—5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B801房间)
电 话:0715-8235987
邮 箱:412910121@QQ.com
附:1.市直“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支出情况表
2. 2019“我选湖北·志在咸宁”校园招聘会支出明细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