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第四批定点培训机构 申报专业培训补贴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10]69号)、《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7]102号)的规定,对咸宁飞鸿驾校申报的2019年第一至第二期驾驶员培训班、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申报2019年第一至第四期创业培训、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申报2019年第三期监狱服刑人员服装缝纫工专业培训班、咸宁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报2019年第一至二期培训班培训补贴情况进行了审核。经审核4家培训机构9期培训班共有387人符合培训补贴条件,78人不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9年 9月30日-2019年 10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1房间)
电 话:0715—8235987
邮 箱:412910121@qq.com
附:2019年度第四批享受专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公示名单
附件:咸宁飞鸿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至二期驾驶员专业培训班培训人员名单.xls
附件: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2019年第一至四期创业培训班培训人员名单1.xls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 9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