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5月29日特殊工时工作制许可的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对湖北中交咸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湖北中交嘉通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行政许可进行了审核,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4日共7天。如对许可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书面进行投诉、举报。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楼政策法规科。
电话:0715-8235622
附:2020年5月29日特殊工时行政许可公示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