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第一批市直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情况的公示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我选湖北·志在咸宁”计划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意见》(咸政办发〔2017〕31号)、《关于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发〔2017〕2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市直2021年第一批20家单位申报115名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1月18日—2020年1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
电 话:0715-8235987
邮 箱:412910121@qq.com
附:2021年度第一批市直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情况公示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