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第一批定点培训机构 申报专业培训补贴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10]69号)、《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7]102号)等文件的规定,对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申报2020年第五至六期创业培训补贴、对咸宁飞鸿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有限公司申报2020年第四至六期驾驶员专业培训补贴、对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申报2020年第三期驾驶员专业培训补贴以及第七至九期创业培训班培训补贴和培训生活费补贴、对咸宁风尚造型培训学校申报2020年第六期美容师专业培训班培训补贴和培训生活费补助、对咸宁市智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报2020年第一期育婴师专业培训班培训补贴和培训生活费补助等情况进行了审核。经审核,上述5家培训机构11期培训班培训人数493人,其中有424人符合培训补贴条件,216人符合培训生活费补助条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
电 话:0715—8235987
邮 箱:412910121@qq.com
附:2021年度第一批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助的公示名单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