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宁市2021年 “我选湖北·志在咸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会经费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共就业服务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函[2020]211号)有关规定,现将“我选湖北·志在咸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会经费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806房间)
电 话:0715—8235987
邮 箱:472093498@qq.com
附:咸宁市2021年“我选湖北·志在咸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会支出明细表
咸宁市2021年“我选湖北·志在咸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会支出明细表.xlsx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