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12月22日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的情况公示
关于2021年12月22日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的情况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的规定.我局对财合税(咸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劳务派遣经营的许可进行了审核,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8日共7天。如对许可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进行投诉、举报。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楼政策法规科 。
电 话:0715-8235622
邮 箱:893889519@qq.com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