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1月12日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许可的情况公示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1-12

关于2022年1月12日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许可的情况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鄂政发【2013】48号)。我局对湖北灵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成立:灵坦(咸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行政许可进行了审核,符合行政许可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8日共7天。如对许可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和书面进行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楼政策法规科。

电    话:0715-8235622

邮    箱:8938889519@qq.com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