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2022年就业资金项目支出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1〕19号)的规定,现将咸宁市2021年“咸宁工匠”职业技能大赛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6月6日—6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
电 话:0715-8235987
邮 箱:xnzysck1403@163.com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