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拨付市直2022年度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建设费用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拨付市直2022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费用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
电 话:0715-8235987
邮 箱:412910121@qq.com
附:2022年度咸宁市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采购情况表
2022年度咸宁市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采购情况表.xlsx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