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支付2023年上半年创业宣传经费的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要求,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已对接咸宁广电传媒有限公司,在《云上咸宁》平台开设“咸宁就业创业”专栏,由创业指导中心负责经办和管理。
根据协议约定,2023年“咸宁就业创业”专栏年宣传服务费12万元,签约后首付上半年宣传服务费6万元。现将有关费用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年12月2日—2022年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
电 话:0715-8235987
邮 箱:412910121@qq.com
附件: “咸宁就业创业”宣传经费支付情况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