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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拨付2022年咸宁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奖励资金的公示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12-07

据《关于认定香城众创孵化基地和创咖电商孵化园为咸宁市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精神,认定香城众创孵化基地和创咖电商孵化园为咸宁市创业孵化基地。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香城三年计划(2018---2020)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咸政规2018〕8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拟给予香城众创孵化基地和创咖电商孵化园两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各10万元资金奖励就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2127—20221213)。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 

     话:0715-8235987

     箱:472093498@qq.com 

附件:2022年咸宁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奖励资金公示表

3-2022年市级孵化基地奖补公示表.xlsx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