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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23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6-12

根据《湖北省2023年度招募选派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公告》要求,现将咸宁市2023年度公开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6分。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  间:

20236月19     8:30-113015:00-17:30

20236月20     8:30-113015:00-17:30

(二)  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必须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及有关材料(证明)按本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毕业条件、暂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层次以及所学专业等情况),并做出可在20238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承诺。在领取“三支一扶”计划选派通知书时提供毕业证原件,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入选资格。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海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6.2023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2,正反打印、一式五份)

7.外省脱贫家庭考生需提供当地村(社区)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考生信息已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享受相关帮扶政策的证明;新疆西藏生源地(是指参加新疆西藏高考)考生需提供户籍或高中学籍等生源地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工作人员与考生电话联系,若考生明确表示放弃面试资格,则由考生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申请、短信等形式告知工作人员;未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电话联系后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放弃资格复审的,则由工作人员做好情况经过记录并签字后,依次递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且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三次未联系上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工作人员做好情况经过记录并签字后,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咸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工作办公室联系,以免错过面试机会。

4.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在招募工作任一环节查实,立即取消招募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5.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有关事宜可直接咨询咸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5-8235990 

附件:

1、2023年咸宁市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3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

附件1:咸宁市2023年度招募选派“三支一扶”高校 毕业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度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docx



咸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36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