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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直2023年就业资金项目支出情况的公示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9-04

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的规定,现将咸宁市本级2023年人社局公共就业信息化建设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9月4日—9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   话:0715-8235686

邮   箱:1103475049@qq.com

附:2023年市直就业资金支出情况表

     2023年市级就业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表.xls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