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2023年公共就业平台硬件网络运维等项目支出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1〕19号)的规定,现将市直2023年公共就业平台硬件网络运维等项目支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2月5日—12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
电 话:0715-8235987
附:2023年市直就业资金支出情况表
2023年市级就业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表(信息中心1204).xls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