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2023年咸宁就业驿站有关资金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7〕102号)的规定、省人社厅《关于推进零工驿站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有关规定,为方便零工进城求职、缓解城乡劳动力工学矛盾,现拟拨付咸宁就业驿站公网链路及运营维护费7.5万元、咸宁就业驿站网络安全等保测评整改费用8.6万元,合计16.1万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2月5日—12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910房间)
电 话:0715—8235686
邮 箱:xnjy2023@163.com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