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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拨付外地来咸人员就业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2-15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核,现有张前进、何茂兴、张庭、龚拾妹、成丽娜五名同志符合补贴标准拟发放补贴5000元。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12141220)。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918房间)

    话:0715—8236009

    箱:xnjy2023163.com

附件:外地来咸人员就业补助公示表

外地来咸人员就业补助公示表(1).xlsx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