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认定关于对拟认定元气森林(湖北)饮料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为就业见习基地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8〕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积极推进我市高校毕业 生就业见习工作,经单位申报,我局对4家公司进行了资料审核、现场核查,拟认定元气森林(湖北)饮料有限公司、黄鹤楼酒业(咸宁)有限公司、咸宁津晶城实业有限公司、咸宁市御湾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公司为“咸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月23日—2023年1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910房间)
电 话:0715-8235686
邮 箱:xnjy2023@163.com
附:咸宁市就业见习基地公示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