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2024年就业资金项目支出 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的规定,现将咸宁市本级2024年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设施设备网络及人力资源市场运维费10万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9月5日—9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 话:0715-8235686
邮 箱:1103475049@qq.com
附:2024年市直就业资金支出情况表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