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4年市直第三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的公示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4-11-27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 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4〕15号)文件精神,经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提取,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确认,劳务派遣单位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现拟对咸宁市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25家(含24家劳务派遣单位)中小微企业,直接按其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予以返还,返还金额863637元;拟对咸宁市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1家大型企业,按其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予以返还,返还金额247875元;第三批返还企业共计26家,返还金额1111512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918房间) 

电    话:0715-8235686

邮    箱:xnjy2023@163.com

附件:1.咸宁市直2024年第三批稳岗返还(中小型企业)明细表

      2.咸宁市直2024年第三批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明细表  

              附件1:咸宁市直2024年第三批稳岗返还(中小型企业)明细表.xlsx

             附件2:咸宁市直2024年第三批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明细表.xlsx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