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咸宁市工伤预防专家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5-09-29

为加强工伤预防专家管理,充分发挥工伤预防专家作用,规范工伤预防项目初评、评审、评估、验收等流程,提高工伤预防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根据《湖北省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251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征集各行业、各领域工伤预防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1017日。

二、征集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领域从事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财务管理等相关专家。

三、工伤预防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工伤预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自愿从事专家工作;

(二)熟悉工伤预防和相关行业领域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

(三)具有从事工伤预防工作必备的身体、时间等条件;

(四)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应行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专家偏少的地区,可经同级主管部门推荐具备中级职称的专家充实工伤预防专家队伍。

经同级主管部门批准纳入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库的专家,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工伤预防专家库。

四、工伤预防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工伤预防政策研究、宣讲培训和课题合作等;

(二)对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提交的工伤预防项目进行评估指导,提出是否需要调整以及调整的意见;

(三)对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提交的工伤预防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四)提出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项目的立项建议;

(五)参与工伤预防项目推进和跟踪管理,提出加强项目推进和跟踪管理实施的有关意见;

(六)对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提出评估验收结论;

(七)参加工伤预防有关培训。

五、征集方式

(一)直接推荐。请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宣传发动,推荐具备工伤预防专家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开征集。符合征集条件的个人,可以由所在单位进行推荐,向市人社局进行申报。

(三)报名方式。直接推荐和公开征集均应填写《咸宁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于1017日前将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74730116@qq.com(包括盖章的PDF扫描件和word电子文档)。

联系单位: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科

联系电话:0715-8235965

附件:1.咸宁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

         附件1:咸宁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docx

    2.湖北省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湖北省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docx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