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咸宁就业驿站运营维护费用的公示
根据《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等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6号)、《关于推进零工驿站建设的意见》、《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24〕88号)、《关于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实施方案》(鄂人社函〔2024〕115号)有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为加快推行“互联网+”培训和求职模式,我局建设了具备零工驿站、职业技能在线培训、在线求职等功能的“咸宁就业驿站”,根据询价采购,我局与湖北万维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咸宁就业驿站运营维护协议,运营维护费7.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2月2日—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910房间)
电 话:0715—8236009
邮 箱:xnjy2023@163.com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