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咸宁金润科投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单位:咸宁金润科投有限公司
代码:91421200MA490RN61B
注册地址:咸宁市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永安东路58号
法人:叶伟良
2025年3月,李卫明、柯陈龙投诉咸宁金润科投有限公司拖欠2024年7月至2025年2月工资,经调查,公司承认拖欠李卫明、柯陈龙两人2024年7月至2025年2月工资,但对工资组成中涉及奖励性扣除部分工资不予认可,其他部分无争议;李卫明、柯陈龙坚持认为奖励性扣除部分工资应当发放,对其他部分无争议。2025年4月,我局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公司支付无争议部分工资(李卫明39173.42元,柯陈龙46184.62元)。截止2025年6月,该公司仍未支付。2025年6月10日,我局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拟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1、责令该公司支付李卫明被拖欠的工资39173.42元,支付柯陈龙被拖欠的工资46184.62元 ;2、责令该公司向李卫明加付赔偿金19586.71元,向柯陈龙加付赔偿金23092.31元。2025年7月9日,该公司向我局邮寄陈述申辩书,经市人社局法规科审核,该公司陈述申辩理由不充分。2025年9月9日,我局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支付李卫明被拖欠的工资39173.42元,支付柯陈龙被拖欠的工资46184.62元 ;向李卫明加付赔偿金19586.71元,向柯陈龙加付赔偿金23092.31元。截止2026年3月10日,该公司既没有按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又未提起行政诉讼。我局于2026年3月16日在该公司驻地通过留置送达方式张贴《行政处理决定履行催告书》,督促该公司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截止目前,公司未履行。后期我局将依法向咸安区人民法院移送申请强制执行。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