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咸宁振宁技工学校新设专业再次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技工院校专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前期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咸宁振宁技工学校申报专业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因咸宁振宁技工学校对申报专业资质进行了补充,经专家再次现场评审,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学校名称 | 专业类别 | 专业名称 | 专业编码 | 培养层次 | 学习年限 | 评估结果 |
咸宁振宁技工学校 | 04交通类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0439-4 | 中级 | 三年 | 符合设立条件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4月1日至4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不同意见,请于2026年4月5日前以来电、来信(邮)、来访的方式向咸宁市人社局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715-8235686
联系地址: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
邮箱:xnjy2023@163.com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