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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五批病残津贴申领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公示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09-24

根据《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医疗专家库专家鉴定、评审,本批次共有9人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30日)。公示期间(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科(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307室)

电话:0715-8235965

附件:2026年第五批病残津贴申领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公示.xls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