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咸宁市公共就业数据中心后备电源安全监测及防护项目支出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24〕88号)的规定,现将市直2026年咸宁市公共就业数据中心后备电源安全监测及防护项目支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0月8日—10月1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 话:0715-8235686
邮 箱:44579903@qq.com
附件:2026年咸宁市公共就业数据中心后备电源安全监测及防护项目支出情况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
附件1
2026年咸宁市公共就业数据中心后备电源安全监测及防护项目支出情况表
序号 | 单位 | 支出项目 | 支出金额 | 文件依据 | 备注 |
1 |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档案中心 | 2026年咸宁市公共就业数据中心后备电源安全监测及防护项目 | 216500 | 2026年人社局 部门预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