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2026年咸宁市直企业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30号)精神,我局经多系统提取核查,并经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确认,市直第一批有2001家企业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现拟拨付返还资金1192万元,其中湖北森源地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等1975家中小微企业,返还资金972万元;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咸宁石油分公司等26家大型企业,返还资金220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办公楼B918房间)
电话:0715—8235686 邮箱:44579903@qq.com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