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拨付香城众创孵化基地奖补资金 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咸宁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咸人社发〔2025〕1号)文件精神,香城众创孵化基地通过综合考核认定为2026年度咸宁市创业孵化基地,我局拟拨付奖补资金10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市人社局办公楼B918房间)
电话:0715—8235686 邮箱:44579903@qq.com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