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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市辖区部分(离)退休人员尽快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公告

来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11-02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离)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有关文件要求,现提醒督促市辖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资格认证。

截至2026年11月2日,市辖区仍有244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即将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进行资格认证(具体名单详见附件)。请上述人员务必于2026年11月10日前完成认证,具体方式如下:

1.线上认证:通过“湖北智慧人社”“支付宝服务号”“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老来健康APP”等任一渠道进行远程自助认证。

2.线下认证: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就近党群服务中心、居住地社区或市人社局一楼进行协助认证。

若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认证,省系统将于2026年11月10日起自动暂停发放其养老保险待遇。待暂停人员完成资格认证后,将从次月起恢复待遇,并对暂停期间的待遇予以一次性补发。

联系电话:0715-8235603

办理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286号一楼

附件:关于提醒市辖区部分(离)退休人员尽快进行资格认证人员名单.xls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