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拨付市直2019年度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奖补资金的公示
索引号 : 011337127/2020-20323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发文单位: 市人社局
名       称: 关于对拨付市直2019年度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奖补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根据《关于表扬2019年度全省充分就业社区的通报》(鄂人社函〔2020〕188号)文件精神,2019年度我市市直认定“充分就业社区”8个(岔路口社区、金叶社区、万年路社区、花坛社区、南昌路社区、桂花路社区、十六潭社区、学府社区)。按照《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文件要求,参照以往标准对8个充分就业社区分别给予0.8万元奖补,合计奖补资金额6.4万元。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
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管理科(市人社局办公楼A806房间)
电 话:0715-8235987
邮 箱:472093498@qq.com
附件:市直2019年度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奖补资金分配表
关于拨付市直2019年度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奖补资金分配表.doc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9日